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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写作素材积累:以法典固生态之本 以法治润绿色中国

2026-08-20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民福祉、牵系民族未来,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大事业。今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全球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典,这部法律的落地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更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中国方案,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治化、系统化、现代化的全新阶段。

法典立规,锚定生态治理法治航向。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长期以来,我国生态环保法律条文分散、规制衔接不足,难以适配新时代绿色发展的多元需求。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实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部署,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立法实践。法典系统整合各类生态环境法律规范,构建起逻辑清晰、体系完备、覆盖全面的生态法治体系,补齐了生态治理的制度短板。从历史维度看,它重塑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框架;从实践维度看,它为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转型提供了刚性依据;从世界维度看,它开创性的法治范式,彰显了中国推进全球生态治理的责任与担当,兼具深远的历史意义、实践意义与世界意义。

法典赋能,统筹保护与发展双向共赢。草木植成,国之富也。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生态保护,绿色低碳是现代化建设的鲜明底色。生态环境法典跳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旧思维,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制度设计全过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依托法典制度优势,我国得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同时,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让绿水青山持续转化为金山银山。新征程上,唯有以法典为遵循,坚守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发展原则,平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才能让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更加鲜亮,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法典惠民,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生态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生态是*公平的公共产品、*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落脚点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生态环境法典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直面群众关切的大气、水体、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以法治手段破解生态民生难题。生态建设没有旁观者,美丽中国是全民共建共享的事业。法典的实施,既为治理生态顽疾提供法治利器,也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生态治理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让生态保护成为全民自觉行动,持续增强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法贵在行,行之必效。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生态环境法典的落地见效,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全方位、系统性推进落实。一方面,要强化法治落地,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要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生态治理合力,切实将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当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深耕法典实施、厚植绿色理念,以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护航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篇章,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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