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本级2026年第三季度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公告

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关于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安排,现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市本级2026年第三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上岗时间自2026年7月1日开始计算,见习期限3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今)。
(二)16-24岁失业青年(2001年7月2日至2010年7月1日出生)。
需注意,全日制学历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登记工商执照或在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报名时在企业参保的、曾参加过青年就业见习的或其它政策不允许参加见习的人员,不在报名范围。
二、见习岗位信息
市本级2026年第三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共1990个,各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学历专业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本级2026年第三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安排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形式开展,通过资格复核后方可正式参加见习。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2)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2日16:00。
3.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报两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以上任意方式线上申请见习岗位后,对应见习单位负责人会在6月24日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二)线下资格复核
对确定录用人员,须由录用单位负责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符合见习条件的现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在单位网报系统中提交录用。
1.复核时间:6月25日前,具体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
2.复核地点: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3.复核材料要求
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多个学籍的,提供最高学历学籍查询结果)。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多个学籍的,提供最高学历学籍查询结果),中专及以下学历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见习岗位相关事项可拨打见习单位联系人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其他报名问题可拨打经办机构办公电话(0311-89631800、89631826)咨询。
《石家庄市本级2026年第三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等附件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岗位申请或未能参加资格复核的,将无法参加本次青年就业见习。
-
驻石高校系列招聘活动师范类专场举办:1.8万余个就业岗位!
-扫码咨询-10月26日,由石家庄市人社局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合主办的“职引未来——2025年全国城市巡回招聘石家庄站暨河北省2026届高校毕业生行业性就业市场建设系列招聘活动师范类专场”在河北师范大学举办。本次招聘会吸引力强劲,共汇聚600多家优质用人单位参会,其中河北本地用人单位占比达86.3%,充分满足毕业生就近就业、服务家乡发展的需求。据统计,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8万余个,结合师范类院校专业
2025-10-28 -
河北有岗!2026年军队文职考试公告发布!
2026年军队文职公告官网原文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6年公开招考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
2025-11-02 -
2026四川省考计划招录1.26万余名!
-扫码咨询-领取备考资料课程咨询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6年度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
2025-10-29